简介:崇贤镇大安村村志明朝初期,元朝的残军十数人逃到此地(即大安浜),残军就在民间进行敲诈勒索,无恶不做。还拉拢一些反对朱元璋的人一起作恶。残军像强盗一样“日隐夜花”,使老百姓“日不安胆,夜不能眠”。大约明朝洪武五年(即1284年),百名以上的大明军官兵前往钱塘(即杭州),在大樟树下驻军休息,发现有元朝残军在此作乱。大明军问清老百姓情况后,将元残军捕获并绑赴钱塘,解除了老百姓的隐患。此后,老百姓安居乐业。相传有位叫“钮阿爷”的乡绅对老百姓说:就叫此地“大安”吧,他筹资在大香樟树北建造大安(浜)新庙。追溯至此,“大安”之名至今已有720多年,而大樟树也依然活着,现在她身高15米左右,腰粗直径2.2米,树冠覆盖面积80平方米。清朝末期民国初期约1894年至1913年杭县设卧龙乡,乡长朱世宝在大安浜新庙东阁边的大祠堂内设大安公义堂(不立牌),是大安范围内三保十八甲的保、甲长议事的场所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大安浜新庙成了北伐军官看表演的舞台,观众远道而来,民间还流传着“莫问大安何处去眺望樟树欲枝展”的词句。1949年5月杭州解放,大安百姓期盼的日子终于到来。杭县人民政府四维区公所在1952年初设大安乡人民政府(包括原梅子湾村)。1956年3月15日合并崇贤乡。1958年10月人民公社设大安管理区(包括梅子湾、哨虎港村)。2003年5月29日在上级党和政府的关怀下,把原大安村、李家浜村、潘家村、诸家村撤村,设中共大安村委员会、大安村村民委员会。现在的大安村就是1956年至1958年时期的崇贤乡第四农业生产合作社,和1970年至1974年期间的崇贤公社军民大队所属的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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