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:蛟山村村规民约为了逐步营造蛟山村安宁、祥和、整洁的生活环境,跟上区先进村步伐,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约束能力,实行村民互相监督、互相促进,共同提高自身素质,促进全村安定团结和两个文明建设。根据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,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订本村村规民约,每个村民必须自觉遵守、自我约束。一、每个村民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爱国家、爱人民、爱科学、爱社会主义、尊重社会公德、加强职业道德,发扬传统美德,自觉维护村内社会秩序和安定,爱护公共财产,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在村里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。二、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,都有服兵役的义务,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、体检,服从祖国挑选。三、要尊老爱幼、保护老人、妇女、儿童和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,严禁虐待老人,严禁遗弃、伤害残疾儿童、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,对未成年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。成年子女、继子女、养子女及其配偶,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,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。四、土地是农民的命脉,土地是集体所有资产,包括人口田、承包田、自留田、承包山、自留地、宅基地等,均属于集体所有,每个村民只有使用权,没有所有权。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,“农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面积不超过规定标准宅基地”的原则,村民在新建住房后,原住房应折价交村集体统一处理。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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